激活亿万经营主体向“新”力——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保护商业秘密工作纪实

时间:2025-04-26 22:07:00

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三新”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稳步提升,如何激活亿万经营主体向“新”力?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是企业宝贵的创新成果,决定着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从立法、普法到执法全方位入手,从事前预防、事中服务到事后维权全链条发力,积极推进商业秘密行政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固“新”:筑法基完善规则强力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作出部署。如何让措施更务实有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法治之力呵护创新“火种”?

时光是忠实的记录者。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着力推进商业秘密保护法治建设,规则体系持续完善。2017年、2019年,我国两次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针对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进行系统完善,进一步明确侵犯商业秘密情形、扩大侵权主体范围、强化法律责任。2022年起,市场监管总局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次修订,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推动构建多元共治的商业秘密大保护格局,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动《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加快起草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并将该规定列入总局2025年度一类立法项目,为企业提供更加具体明晰的合规指引。

聚焦先导产业、新兴技术,各地积极探索完善商业秘密法治建设。北京市海淀区发布《北京市互联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北京市海淀区互联网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南》和《北京市海淀区企业商业秘密涉外维权工作指引》,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文件数据管理、信息网络建设、泄密防范等角度,指导企业建立标准和规范、完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上海市浦东新区编制《集成电路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生物医药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人工智能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南》,从企业自我防护、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刑事保护、商业秘密鉴定、海外维权等多个维度,为企业构建全方位商业秘密保护模式。

多地完善商业秘密地方立法。广东持续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依据和政策措施,《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把商业秘密保护正式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加快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出台商业秘密保护指南、指引、制度、标准40多份。浙江省温州市出台全国首部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性法规《温州市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同等保护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将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一并纳入商业秘密保护范围,有效解决“覆盖难、同步难”问题。

从聚焦企业痛点、执法难点,到回应社会热点、民众关切,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完善商业秘密法律制度,筑牢固“新”法治根基。

护“新”:强监管优化环境提精度

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如何提升监管执法精度,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以高质量监管释放创新活力?

自2018年起,市场监管总局吹响专项行动“集结号”,每年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2024年开展的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中,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通过盗窃、电子入侵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口号喊千遍,不如精准办一案。代理商变身“数据黑客”爬取客户信息,掌握核心技术员工与第三人合谋窃取商业秘密,技术专家违反保密协议转移技术代码……针对花样翻新的侵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提升监管执法精度。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侵犯商业秘密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以案释法”震慑作用,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社会氛围。江苏严打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公布15件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不断织密织牢保护网。江西多部门联合建立技术调查官共享机制,落实“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建立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

从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到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护“新”力量不断聚合增强。2024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43件,有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育“新”:促改革创新机制增深度

商业秘密保护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激发行业潜能的关键举措。如何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厚植商业秘密保护厚土,汇聚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澎湃动能?

为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创造性,市场监管总局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并于2022年、2023年公布两批共35个试点地区。两年多来,各试点地区立足地方实际,聚焦加强制度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执法、健全服务体系、对标国际规则、营造社会氛围等主要任务,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在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取得良好成效基础上,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12月启动第三批创新试点工作,确定上海市闵行区等11个地区作为第三批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三批46个试点地区涉及21个省份,实现全国七大片区全面覆盖。截至目前,各试点地区已发布指南、标准、规范等制度性成果229个,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持续深化以点带面的影响力,市场监管总局指导各地积极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关口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移。各地依托地方产业园区、科技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产业聚集区域,加快推进服务站点建设,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至目前,全国已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联系点等服务站点27489个,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和全球创新创业热土,上海出台《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依法打击侵犯窃取商业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广东制定实施深化“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黄金内湾”内地9个地市先行先试,逐步扩容拓面,辐射带动全省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效能再上新台阶。目前,全省共有广州、深圳、珠海、佛山4个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24个“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创新工程”先行区,16个省市共建保护基地,3个涉外保护基地和一批基层服务点,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初具规模。

从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到加快推进服务站点建设,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初步建立,育“新”机制不断深化,在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向“新”:优服务便民利企有温度

商业秘密是企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命脉”之一,也是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如何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提升服务企业温度,帮助企业守好“不能说的秘密”?

市场监管总局自2023年开始,在全国部署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探索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保护商业秘密新路径。2024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第二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力求服务再优化、效果更深化。以“保护商业秘密 推动强企护链”为主题,总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实际,通过精准服务重点产业、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加强行政指导帮扶、创新监管服务方式、组织开展区域活动等五方面举措,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效能,增强重点产业创新能力。

“服务月”活动在全社会引发热烈反响,成效显著。2024年“服务月”活动期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调研走访企业近2万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1556个;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6210场次,参与企业约7.8万家;召开企业座谈会、行政指导会2848场次,开展各类能力提升培训活动2927场次,参与企业约5.3万家。

“护企”成效怎样,企业最有发言权。“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帮助企业解决商业秘密保护的实际问题,平日里是‘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服务月’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专项培训、上门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守好商业秘密‘安身立命之本’,优质高效护航企业发展,提振了企业敢于创新、勇于创新的发展信心。”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连斌说出了广大企业的心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重点举措清单》,提出37条重点举措。即将启动的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作为一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重点措施,将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

笃志前行,虽远必达。创新不分南北,市场监管部门保护商业秘密步履不停。2025年,将进一步完善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顶层设计,探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机制新路径,组织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加强商业秘密文化引导,助力企业向新向好,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