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受著作权保护

时间:2025-01-12 18:3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包括: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如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等,以及为保护国家或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而不适宜以著作权法保护的文件,如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等官方正式译文和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著作权保护不仅限于上述列举的类型,它还涵盖了许多其他形式的智力成果,只要它们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