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正义》:解读文学和影视作品背后的法律与文化 | 新书

时间:2025-04-16 13:23:00

《故事正义:文学影视中的法律文化》近日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本书以法律史和法律文化为学术底色,探讨了文学影视作品中所包含的与法律相关的实践问题或理论命题,试图解开其中隐藏的法律文化谜题,呈现法理的迷人和深邃。如通过《聊斋志异》《醒世姻缘传》《红楼梦》等探讨中国古代与身份、婚姻、家庭有关的法律建制和法律实践;借助影视剧《清平乐》《鹤唳华亭》《长安十二时辰》等探讨中国古代与政治、行政有关的法治安排和法律实践。

在《公主为什么不幸福?》一文中,作者以热议一时的电视剧《清平乐》为着眼点,讲述徽柔公主(以宋朝福康公主为原型)与夫家矛盾的前因后果,并试图挖掘其婚姻不幸背后的深层原因,认为除了公主本身的性格使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公主所代表的皇权(君为臣纲)与夫家的夫权(夫为妻纲)之间的角逐斗争决定了公主悲剧的宿命。

《君主该不该使诈术?》一文通过权谋剧《鹤唳华亭》探讨了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宋江浔阳楼题诗被定谋反冤枉吗?》探讨了罪刑法定与原心定罪;《宋慈的父亲为何自杀?》探讨了古代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正义为何令人困惑?》探讨了自然正义与司法正义。

书中借助具象化的文学影视故事丰富了人们对法律问题的认知,加深了对文学影视作品中文化背景的理解,兼具学术性和趣味性。

在该书“导言”中,作者写道,法律与文学研究的繁荣兴盛来自于作为异质学科的法学和文学的交互滋养和彼此启发,反映出法律与文学之间天然的紧密联系,“一方面,文学是法律得以表达自身的基本工具。现实世界中,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都离不开文学的加持。最能说明这一事实的证据是,举凡伟大的法典无不代表着当时文学的最高水准,所以司汤达在小说创作过程中,才要每天读上几页《法国民法典》,以寻找语言的灵感。而曾任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卡多佐也坦承:‘在司法判决的荒野上,文学风格不仅不是一种罪恶,只要运用得当,它甚至具有积极的益处。’另一方面,法律(尤其是司法)是文学叙事的重要对象。文学以揭示人性、映射现实为使命,而法律不仅是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约束人性的重要制度性力量。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古往今来那些伟大的诗人、剧作家、小说家都如此地偏爱法律题材。……法律与文学研究将文学的视角引入法理学的思考,从文学作品中汲取营养,以感性调和理性,从而拓宽了法理学研究的视野,也丰富了法理学研究的内容。”

作者认为,将文学资源引入法律教学和法学研究不仅有理论上的必要,而且从一开始就充满了乐趣,“喜欢听故事、讲故事似乎是人类的天性,文学作品(包括影视作品)总是可以轻松地调动人们的情绪,乃至触及人们的灵魂深处。经验告诉我们,大多数人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可能都要归因于童年时代童话故事的熏陶。”

本书作者赵进华,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传统法律文化、比较法律文化、经济法学。曾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等专业报刊发表若干文章,并在《东北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十余篇。

记者:钱欢青 编辑:徐敏 校对: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