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平利县检察院听令而行、闻令而动,强化工作统筹,坚持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合力推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一、专班推进强统筹。平利县检察院高度重视专项行动,第一时间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县委、县委政法委高度肯定并大力支持专项行动。平利县检察院坚持“一把手”工程、“一盘棋”推进,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班,汇聚全院精锐力量,凝聚强大工作合力。组织专班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预防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决策部署,迅速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细化为多个具体任务,并逐一列出任务清单,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在专班的统筹协调下,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专题会商破难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领域,需要各方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为此,工作专班按照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积极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商会议,分别邀请教育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难点、痛点问题进行深入座谈交流。在会上,各部门坦诚相见,分别介绍了各自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以及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针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校园欺凌预防、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等热点问题,各部门群策群力,达成多项共识,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
三、专责履职促提升。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也是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我院将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未成年人保护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在诉讼监督方面,加强对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监督,确保侦查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对审判机关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进行监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平利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实“三进三解”法治进家庭专项活动,把握关键,摸清底数,精准施策,对重点关注的未成年人逐人分析成长背景、问题原因等,实行一人一策一台账;持续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做好法治宣传,引导“法治副校长”继续到岗履职,共同提升“法德共治”教育质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和良好态势。
通讯员:屠远丽
编辑:许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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