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生态的保护显得越来越重要,即便以前“四害”之一的麻雀也摇身一变成为“三有动物”,但凡射杀者等待的是高额罚款甚至牢狱之灾,更别说田地的野鸡、野兔,如今,这些动物在缺少天敌的情况下,繁殖的数量惊人,据说东北地区的野鸡多的直撞村民的窗户,由于它们受到保护,当地村民只能无奈的驱逐,还有一种野生动物,它的数量也因受到保护数量剧增,那就是野猪,它们吃食农田作物,伤害人类,让村民苦不堪言,如今它们的好日子到头了,官方宣布野猪退出“三有”保护动物,那么村民可以任意捕杀?野猪肉可以吃了吗?了解下。
野猪是家猪的祖先,体型剽悍、力大无比,四肢粗短,雄性犬齿外露,血口獠牙,奔跑起来,犹如一枚小钢炮,碗口粗的树木它们可以轻而易举的撞断,由于它们长期在野外生活,身上的皮毛硬如钢铁,子弹都不一定能穿透它们,所以即便老虎也惧怕它们,民间有“一猪二熊三老虎”,意思就是野猪的杀伤力比熊、老虎还厉害,野猪喜欢居住在们喜欢住在有水潮湿的地方,白天成群结队的觅食,吃嫩枝嫩叶、腐肉、虫子、鸟蛋等,食物短缺时,就会钻进村民的庄稼地里,翻地觅食,倘若村民不小心进入它们的攻击范围,后果不堪设想。
多年来,它们一直养尊处优,即便跑进村民耕种的田地,村民也是无计可施,至多张罗几个人,敲锣打鼓,赶跑它,这样的处理办法,让野猪尝到田头,本来居住山上的野猪,也一窝蜂的跑下山,刨食作物,野猪过后,狼藉不堪,而伤人事件也层出不穷,为了对付野猪,村民也是穷尽一切办法,比如庄稼地边种薄荷,利用薄荷气味驱逐它们;在田地周边打木桩,拉上铁条,铁条上挂铃铛;还有的在田边养藏獒,依靠狗去驱逐,但效果往往甚微。
7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野猪这个物种已不存在生存威胁,野猪正式退出“三有”保护动物,那么野猪是不是可以任意捕杀呢?当然是不可以的,林业局官方人员明确的说,把野猪从“三有”保护动物中剔除,主要是为了有效控制野猪种群,野猪仍然存在生态价值及科研价值,同时对于禁猎期及禁猎区,仍然受到相关法律的白保护,无视规则地猎杀野猪仍会面临法律的处罚,这么就是说,野猪虽然不是“三有”保护动物,但也是不可以任意捕杀的。
虽然不能任意捕杀,但起码是可以捕杀了,只要按照当地林业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及区域,就可以射杀,而且以前捕杀的野猪都是无公害化处理,这样一来,捕杀的野猪村民是可以吃食的,只是捕杀的工具尚待研究,毕竟国家严禁使用的的枪支是不允许使用的,对付如此庞大的巨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在这个政策驱动下,相信专门猎杀野猪的工具很快就会研发出来,那时就可以美美的吃上一顿野猪肉,想想还是不错的。
综上,野猪退出“三有”保护动物,并不意味着村民可以任意捕杀,只有在当地猎杀野猪政策允许的时间及区域,才能具体实施,所以村民看见野猪跑进自家田地,还是要驱逐为宜,不然仍有可能面临法律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