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市急送的小包裹竟然是6万元现金!2人帮诈骗分子取赃款被判刑

时间:2025-06-18 12:08:00

极目新闻通讯员 许蒙蒙 王艺蓓

“女子网上刷单,将6万元现金用货车运往外地,被人线下取走后才知受骗!”6月18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广大群众警惕新型刷单骗局。

“包裹里装的是贵重物品,我需要拍下你收货的照片上传平台。”“不要拍我的脸,拍我手拿包裹的照片就行了。”……面对订单过程中的异常情况,某货运平台司机白某某心存疑惑,顺手拍下了收货人的背影,正是这一警惕行为,为警方突破该案提供了线索。

承办检察官介绍,女子美美(化名)在网上刷单时遭遇诈骗,被诈骗分子“牵着鼻子走”——她先将6万余元现金装在小纸箱中,从网上下了运货订单,要求司机白某某将包裹从襄阳市送至荆门市沙洋县某偏僻地点。

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戴着口罩来到上线指定的地点等待,准备取走装有现金的包裹,遂发生了上述情形。之后,二人驾车返回,将接收的现金转交给上线。几天后,美美发现被骗,遂报警。警方根据司机白某某提供的线索及现场的监控视频等多项证据,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

2025年2月,该案被移交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襄州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刘某、吴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帮助转移,其行为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刘某、吴某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5月底,襄州区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诈骗分子的手段不断翻新,他们通过“线上诈骗+平台运送+线下取现”的组合模式,将运货车当成“运钞车”,实施诈骗行为。广大市民要警惕刷单返利、网络投资等诈骗说辞,凡是要求通过货拉拉、跑腿等方式,寄送现金或黄金等贵重物品并转交给陌生人的,都是诈骗,要立即报警。作为物流从业人员,也要提高警惕,接单时多留意订单细节和客户的行为举止,发现可疑情况(如现金包裹、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马上报警,莫被诈骗分子当成“运钞工具”。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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