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要哪些证件齐全

时间:2025-01-13 09:38:27

当事人复婚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和证明:

户口证明: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件:

包括身份证或军人证(含武装警察)等有效身份证件。

婚姻状况证明:

由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证明双方目前均为单身状态。

离婚证件:

持有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证明文件,以证明之前的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

照片:

双方当事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各3张,用于制作结婚证。

签字声明: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此外,外国公民或外国侨民复婚还需提供以下额外材料:

外国公民: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所有证件和材料均需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虚假陈述,将影响复婚登记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