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什么权利和义务

时间:2025-01-11 21:08:19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一系列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以下是业主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业主的权利:

对专有部分的权利

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对共有部分的权利

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参与决策的权利

有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有权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在会议上行使投票权,参与决策。

选举和监督的权利

有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有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监督服务提供的权利

有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知情权和监督权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请求撤销权

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决定。

其他权利

有权自行管理或委托物业服务人、其他管理人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管理。

有权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人或其他管理人依法予以更换。

有权对物业服务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询问,并请求物业服务人及时答复。

有权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并请求相关责任人承担民事责任。

业主的义务:

遵守规约和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