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房需要什么证件

时间:2025-01-10 11:39:55

收房时需要携带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交房通知书(原件)。

房屋所有产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成年人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

《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房屋所有权人其中一人的银行借记卡复印件,并提供银行信息。

所有产权人印章(包括未成年人私章),必须与预售合同中留存的一致。

他人代办该房屋交房手续的,应提供产权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公证手续的公证书原件等。

大修基金交存凭证

《竣工验收备案表》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实测面积登记表

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贷款购买的客户)。

购房款项的收据

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费

办理房屋分割所有权手续所需的相关费用

不动产权证书(根据地方政策可能需要)。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上述所有资料,并在收房前与开发商确认所需材料,以确保收房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