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都能开什么证明

时间:2025-01-10 00:15:49

村里可以开具多种证明,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例子:

组织关系证明:

由村党组织出具,用于证明申请人的政治审查合格。

社区居住证明:

用于申领居住证等。

政审证明:

包括入党政审、异地公民选民资格、应征入伍政审等。

国内收养相关证明:

用于收养登记等。

特殊困难群众证明:

用于证明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申请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

党员志愿者社区报到证明:

由村党组织出具。

学生假期社区社会实践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在校学生在本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亲属关系证明:

通过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或居民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予以证明。

居民身份信息证明(户籍证明):

通过公安、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或居民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予以证明。

居民养犬证明:

由养犬居民自行征求利害关系人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公安等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无犯罪记录证明:

由公安部门、国家安全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证明(表现证明):

由街道(乡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机构出具。

人员失踪证明:

由利害关系人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人员失踪。

村民子女及近亲属入党政审证明:

由村党组织出具,用于证明申请人政治审查合格。

异地公民选民资格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公民参加人民代表选举活动。

在校学生参加本村社会实践活动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在校学生在本村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村民居住情况证明:

用于申领居住证等。

妇女、儿童救助家庭困难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用于证明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申请人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符合救助范围。

应征入伍政审鉴定意见及家庭情况证明:

由村民委员会出具,对体格检查合格的应征公民进行政治审查,重点查清其现实表现。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函:

由司法部门出具,根据被调查人的经常居住地、邻里表现、犯罪行为对社区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否严重,是否同意在社区服刑等,作出具体证明材料。

集体户居民基本情况核实证明:

由相关部门出具,户口登记在村(社区)集体户的居民基本情况证明。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由民政、人社、司法、教育、残联、红十字等部门出具,用于居民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三无人员保障、特困求助、慈善救助、抚恤优待等。

婚育情况证明:

由卫生计生部门出具,辖区居民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病残儿医学鉴定等。

居住证明:

由民政、公安、侨务等部门出具,居民在村(社区)居住证明(流动户口居民居住半年以上以暂住证为准;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

监护人证明:

用于证明某人的监护人身份。

无职业(无工作单位)证明:

用于证明某人没有职业或工作单位。

失地证明:

用于证明某人因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

收养登记证明(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用于证明收养关系的合法性。

农村地区户口分户(迁户、落户)证明:

用于证明农村地区的户口分户、迁户或落户。

渔船买卖过户(渔船燃油补助)、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等相关证明:

用于证明与渔船买卖、承包经营权、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等相关的事项。

31. 农村不动产权(房屋、宅基地、林地等)相关证明:用于证明农村地区的房屋、宅基地、林地等不动产权属。

32. 常住居民居住证明:用于证明某人是本村的常住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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