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落户有多种方式,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人才引进落户
适用于《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人才,包括大专(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以及35周岁以下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学历或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人员。此类人员可以在本市城镇地区先落户后择业。
其他特定人才,如经人才办认定的创新团队和创业项目成员、文化文艺团队成员、科学技术奖完成人、竞技体育优秀后备人才等,也可以享受相应的落户政策。
亲属投靠落户
父母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其未成年子女(包括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落户。
父母为本市城镇地区家庭户口的,其成年子女可投靠(照顾)迁入。
夫妻一方为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可申请投靠落户。
成年子女为本市城镇地区家庭户口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申请投靠落户。
居住社保(就业)落户
在本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落户。
在市区城镇地区居住满6个月、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保的人员,可在居住地城镇地区落户,其中租住在已登记(备案)的租赁私房内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租赁私房落户。
政策性落户
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地人,如经市级职能部门或者区委(区政府)核准并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引进的人才类人员,也可以享受落户政策。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需提供申报材料复印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职称及报考材料、户口本、社保卡、结婚证、离婚证等。
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才落户,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人才认定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提交申请
可以通过窗口提交材料,也可以在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进行申报。
审核与办理
提交申报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材料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如20个工作日)出具积分入户调令或其他相关证明。
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手续,之后办理准迁证,最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并实时出户口本。
建议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
留意政策文件中的具体要求,确保符合相关条件。
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申请,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