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填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直接法和间接法。
直接法
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总括分类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具体填列步骤如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营业收入 + 增值税销项税额 + (应收账款 + 应收票据)的(期初 - 期末) + 预收账款的(期末 - 期初) - 当期计提的坏账 - 票据贴息 - 现金折扣 + 前期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部分 ± 其他调整。
收到的税费返还
包括收到返还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教育费附加等。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包括除上述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营业成本 + 增值税进项税额 + (应付账款 + 应付票据)的(期初 - 期末) + (预付账款 + 存货)的(期末 - 期初) - (应付职工薪酬中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部分;计提折旧中计入制造费用部分等) + 存货损失 - 存货盘盈 ± 其他调整。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应付职工薪酬部分 +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中应付职工薪酬部分 + 应付职工薪酬中扣除非经营活动的应付职工薪酬部分的(期初 - 期末)数额部分。
支付的各项税费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 + 管理费用中税金部分 + 增值税中(当期预交的增值税 + 当期交纳上期的增值税) - 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有关税费 + “应交税费”中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部分的(期初数 - 期末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增加额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净增加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销售费用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计入应付职工薪酬部分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中实际没有发生支出的部分(如:计提累计折旧、摊销无形资产等) - 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税费 - 存货盘亏损失 + 存货盘盈。
间接法
间接法是通过将企业非现金交易、过去或者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收入或支出的递延或应计项目,以及与投资或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对净损益的影响进行调整来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现金流量。具体步骤如下:
以利润表上的净利润为起点
通过调整某些相关项目后得出经营产生的现金流量。
注意事项
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填列应从会计记录中分析出现金流量发生的类型,并将其分为经营活动类、投资活动类和筹资活动类。
填列现金流量表时,应确保各项收入和支出正确分类,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于某些特殊项目,如库存商品改变用途、应收账款转让等,需要进行特殊调整。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现金流量表的填列准确、完整,从而反映企业真实的现金流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