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病假可以休多久

时间:2025-01-18 02:49:52

江苏省的病假医疗期规定如下:

医疗期的确定

医疗期以及病假的天数是根据劳动者的患病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病假期间工资发放

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特殊疾病的医疗期

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病假的有效性

用人单位对病假具有批准权,但职工必须依法递交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的病情证明和医嘱证明,并且办理请假手续,该请病假手续即应视为有效,用人单位应当同意。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由于不同地区的病假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病假政策和医疗期规定。

保留相关证明:职工在请病假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医疗机构证明和请假手续,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