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负责调解

时间:2025-01-16 17:37:47

调解工作通常由以下机构负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这是依法设立的群众性组织,专门负责处理民间纠纷。它们通常设在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内,由村民选举产生,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民法院:

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可以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进行调解。法院调解是司法调解的一种形式,具有法律强制力。

行政调解职能部门:

县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调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此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也负责各自领域内的行政调解工作。

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这些组织由特定行业内的专业人士组成,专门调解该行业内的纠纷。例如,广州市多元解纷中心就提供商事领域的调解服务,并计划设立行业性、区域性调解工作站。

街道、居委会:

这些基层组织也参与调解工作,可以提供初步的调解服务,并在调解不成时引导当事人寻求其他调解渠道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调解工作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具体选择哪种渠道取决于纠纷的性质、当事人的意愿以及调解的便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