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惯例有哪些

时间:2025-01-13 08:42:21

国际惯例涉及多个方面,可以从以下几类进行归纳:

国家间交往的惯例

国家主权原则及由此引申出的国家间交往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如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等五项原则。

国际经济交往的惯例

由国际组织及特定行业及有关贸易协会制定的商事交易规则、标准合同共同条件等。

国家管理与监督方面的惯例

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的管理、税收管理、企业管理,包括对外国私人投资者在本国境内投资及本国投资者在海外投资的管理等方面的原则和规则。

解决国际争议的惯例

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方式解决国家间争议及不同国家国民间的民商事纠纷,以及国家与他国国民之间的国际商事争议的规则。

国际贸易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托收统一规则》。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不成文惯例

契约自由原则、有约必守原则、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国家主权原则及其相关原则和制度,如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原则、跨国公司或其他外国公司在东道国从事投资或其他跨国经营活动时必须遵守东道国法律的原则。

成文惯例

由国际组织或学术团体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解释、整理编纂后的成文形式,如《解释通则》、《统一惯例》、《托收统一规则》、《合同担保统一规则》、商业代理示范合同格式等。

其他相关惯例

《国际保付代理惯例规则》(国际保理商联合会颁布)。

《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跨国公司行为规则草案》(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主持制定)。

《国际技术转让行为规则草案》(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整理而成)。

这些惯例在国际交往中广泛适用,并在与法律不抵触时作为判断争议的规范。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这些惯例也在不断地修订和补充,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