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低保哪些不算收入

时间:2025-01-13 01:10:20

在杭州,以下收入项目不计入低保家庭的收入核算范围:

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收入

低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对象首次就业或自主创业1年内所取得的收入。

上述人员第2年和其他就业困难人员2年内取得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下部分。

2年后取得的收入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20%逐年递减。

残疾人就业收入

低保家庭中残疾人首次就业或失业登记后再就业的,3年内所获得的就业收入。

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取得的收入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

特定社会救助金

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以及教育、见义勇为等方面的奖励性补助。

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十三五期间暂不计入家庭收入)。

临时性救助金和慰问金

相关部门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励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临时性救助金、节日慰问金和慰问品。

特定家庭和个人的补贴

计划生育家庭按政策享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

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收入中自食其力的部分。

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有相关部门和社会给予的一次性救助金,用于支付医疗康复等必要支出后的剩余部分。

工伤和死亡相关费用

因工负伤人员的工伤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因工死亡人员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的抚恤金。

特定荣誉和补贴

优抚对象按照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

义务兵家庭按照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

对国家、社会和人民作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的奖励金和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