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内设福利部门费用
企业内设福利部门(如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卫生保健与生活补贴
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例如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其他福利费用
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住院治疗及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
离退休人员费用
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其他统筹外费用。
节日补助与午餐补贴
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
其他未明确列出的福利
包括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中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相关支出,以及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其他未明确列出的福利项目。
职工福利费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制度健全、标准合理、管理科学、核算规范的原则,并且应当逐步推进内设集体福利部门的分离改革,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职工福利待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