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无效宣告

时间:2025-01-11 11:22:20

无效宣告是一种 法律程序,旨在撤销或宣告某项专利权的无效性,确保法律上只保留那些符合要求的专利权。具体来说,专利无效宣告是指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专利无效宣告的理由包括:

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例如,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为现有设计、不具有明显区别或与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不符合合法性条件:

例如,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领域:

例如,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植物品种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

专利文件的撰写不合法定要求:

例如,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或者取得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或分案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范围。

专利权的主体不合法:

例如,违反《专利法》第9条规定的先申请原则,后申请人就同一发明创造取得了专利权。

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受理无效宣告请求后,会进行严格审查,并可能作出以下三种决定:

宣告专利权无效:

认定该专利权自始即不存在,即法律上认定该专利权从授权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

仅对专利权的部分内容宣告无效。

维持专利权有效:

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符合专利法规定,驳回无效宣告请求。

通过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可以纠正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权授予,维护专利权授予的公正性和市场秩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