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损,理论很复杂,操作很简单

时间:2024-08-06 15:16:47

所谓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它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载有货物的船舶遇到风浪,为防止船舶倾覆而抛弃一部分货物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就属于共同海损。由于共同海损是为了共同安全而造成的损失,所以应由各受益方分摊,而不应由受损失方单独承担(搜索远邦保险 在线下载共同海损理赔指引)。

共同海损是基于海上特殊风险而建立的海商法中特有的制度,它对于避免台风、海啸、搁浅、触礁、碰撞等危险造成船、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 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

第二 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有意而合理的。

第三 所作出的牺牲和支付的费用必须是特殊的。

第四 采取的措施必须要有效果,即必须使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脱离危险。

关于共同海损的理算,是一个及其复杂的过程,每次理算的时间都按年来计算,理算机构的资质也是有严格要求的。

如果货物方有投保海运险,共同海损的费用将由理算机构在事后与保险公司结算,不用货物方自行承担。(搜索远邦保险 在线投保),收到理算机构发过来的文件后,直接转交给出单机构,由出单机构协助交由保险公司盖章即可,一般不需要原件,凭保险公司盖章的扫描件即可让船公司转运。

如果货物方没有投保海运险,货物方需直接与船东指定的理算机构沟通,并提供AVERAGE BOND、发票等相关正本盖章资料,及支付一笔保证金给理算行后,才能提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