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算无效婚姻

时间:2025-01-11 02:46:19

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无效婚姻的三种情形包括:

重婚:

即已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即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的婚姻关系。

未到法定婚龄:

即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而进行的结婚。

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婚姻是自始无效的,即从结婚之时起就不具有婚姻的效力。对于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同时,无效的婚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