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 :律师在依法执业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不受不当干扰和侵犯。诉讼权利
收集查阅材料权:
律师可以收集、查阅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会见通信权:律师可以会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并与之通信。
出庭权:律师有权出席法庭,参加诉讼活动。
辩论辩护权:律师在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时,其辩论和辩护的权利应依法保障。
获取文书副本权:律师有权获取承办案件的各种诉讼文书副本。
调查取证权:
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时,经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
人身权保护: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不受侵犯。
代理权利:
律师在民事诉讼中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享有当事人委托或授权的一切权利。
拒绝权:
律师有权拒绝辩护和代理,如果当事人拒绝已委托的律师为其继续辩护或代理。
申诉控告权:
律师在其行使权利受到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时,有向检察机关申诉或控告的权利。
保密义务:
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
不得双方代理: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不得私自收费:
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收受委托人的财物。
不得牟取不当利益:
律师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或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不得违规会见:
律师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
不得行贿:
律师不得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礼或行贿,或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
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律师不得提供虚假证据,隐瞒事实或威胁、引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依法取得证据。
维护法律正确实施:
律师应当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参与调解和仲裁,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
这些权利和义务旨在确保律师能够有效地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同时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秩序。